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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計劃很多沒關係,十個裡面如果有執行一半其實就很好了,很多時候想的永遠比做的多,就好像你是你,別人是別人,你們不會成為對方,如果有很多計劃那就去取捨,對你最重要的是什麼,太多事情是無法全拿的,因為時間與專注有限,最有成效的事情其實就是做自己最擅長的事,當然還是要學習新事物,學習新東西會遇到瓶頸,可以先從簡單的下手,挫折感會低一點,成就感高一點。有些東西是你很喜歡但不一定擅長,例如我對彈鋼琴很喜歡,但是彈的慢,手指靈活度不好,所以花越久時間成就感不會太高,除非我定期下苦功練會新曲子,但這在有限的時間裡難度很高,另一個是你很有興趣但是沒有預算,例如滑雪騎馬溜冰等,興趣之所以為興趣就是因為好完有趣,但這樣的技能除非有強烈的決心與時間,否則他終究只會成為好幾年才會去做一次的興趣,無法成為你擅長的事並獲取長期的成就感。工作是你做稍微擅長但不是你喜歡的事,如果做的好也會有成就感及樂趣,但畢竟還不是發自內心想做又喜愛的事,一但沒有金錢做回報也就不會再做。金錢很重要但他無法買回過去的時間和專注力,能夠在有限的時間裡做你最擅長又很有興趣的事情,可以過得快樂,拾獲的成就感也會超越其他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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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withu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